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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珠宝鉴定大赛快讯】规则解惑

更新于:2019-12-06 20:51:55

第三届“天目杯”全国珠宝鉴定专业技能大赛规则解惑
随着“天目杯”影响力扩大及赛事的白热化,组委会欣喜地看到选手们积极备赛、认真复习,在参赛的同时完成了自我提高及知识充电。
部分选手在此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惑和疑问,在此提出,愿与诸位同仁共同探讨、一同进步。
常见问题解惑与距离
1、定名规范原则
《珠宝玉石名称》GB/T16552-2017(以下简称“国标”)中标明的亚种、合成处理方法及应附注项等,依照国标定名;
如定名较国标更为细化,在不违反国标定名原则且符合常规宝石学学术命名习惯的前提下,均可得分。
 如标本品种超出国标范围,在不违反国标定名原则且符合常规宝石学学术命名习惯的前提下,均可得分。
2、术语认同原则
“天目杯”评审体系原则上认同各常规宝石学体系学术术语,
例如:针对水热法合成祖母绿内特征生长纹理,使用术语“水波纹状”、“锯齿状”、“麦苗状”、“V字型”等进行描述均可得分。
推荐使用最符合该颗标本实际情况的术语进行描述,例如上述水热法合成祖母绿中如见相对平滑的生长纹理,使用“水波纹状”进行描述。
3、标本保护原则
“天目杯”是一门全面考察选手宝石学各项技能的全国性专业赛事。在实际鉴定工作中,为保护待测样品不受损伤,不应使用任何破坏性鉴定方法。
 因此“天目杯”竞赛秉承该原则,在实践比赛过程中不可对标本进行破坏性测试,
例如:硬度、韧性测试;珍珠、部分绿松石品种等易被折射油损伤或污染的宝石,不可进行折射仪测试(此项测试可留空不填,或填写“不可测”)